據(jù)湖南省紀委消息:日前,,經(jīng)湖南省委批準,,湖南省紀委對衡陽市委常委,、統(tǒng)戰(zhàn)部長羅東海,,衡陽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李輝,,郴州市政協(xié)原主席劉廣明,,省住建廳原副廳長王智光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網(wǎng)站 10月13日)
為官者與老百姓是什么關系,,為官者應該干什么,,不應該干什么,自古以來,,就是人們非常關注的問題,,今天,也仍然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
縱觀古今官場,,若給為官者定位,大致有三種說法:一曰“老板”,,二曰“父母官”,,三曰“公仆”。
老板者,,一朝大權在握,,說話辦事,儼然以老板自居。至于他的同僚,,他的下屬,,便是他的附屬,他管轄的范圍便是他的權力領域,。出門有坐騎,,身邊帶“小蜜”,大酒店進,,夜總會出,,享受的是個人住宅的現(xiàn)代化,講究的是辦公室的老板氣派,。殊不知,,為官者的職務是人民給的,他們更應該是人民的勤務員,,而不是某個單位的所謂“老板”,。
“父母官”之稱謂如今頗為流行,呼者虔誠,,受者坦然,。早在漢朝“父母官”一詞面世之初,并非指所有的地方官,,而是對那些為官清廉,、為民造福的地方官的敬稱。現(xiàn)在,,時代不同了,,人民的地位不同了,官員的性質(zhì)也不同了,,如果我們還稱“官”為父母,,或者我們的領導干部還對此心安理得“當仁不讓”,那就把今天的人民“公仆”推到封建官僚的地位上去了,。作為人民意志執(zhí)行者的各級領導干部,,最該做的,是把人民奉為自己的“衣食父母”,。
至于“公仆”,,本無可厚非。“公仆”之說,,即仆人與主人之別,;官為仆人,民為主人,。但是,,仆人為主人辦事,,多少還有點不得不、不得已的意思,。況且,,同為“公仆”,,卻有“良,、假、劣”之分,,難怪先哲告誡人們要“防被欺”,。對“公仆”的鑒定,現(xiàn)在尚無儀器幫忙,,不過這也好辦,,群眾是最有權威的裁判。所以,,筆者在這里要勸“公仆”們,,都做“良仆”,不做“假仆”,,更不要做“劣仆”,。
有道是:“官有斤兩民有秤。”只有我們把群眾放在心上,,群眾才會把我們放在心上,;只有我們把群眾當親人,群眾才會把我們當親人,。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常常深思之,,處處力行之,倍加努力地實現(xiàn)好,、維護好,、發(fā)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永興縣 黃景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