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中共中央印發(fā)了新修訂的《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這是黨的十八大之后,黨中央對條例的第二次修訂,再次釋放出以鐵的紀律管黨治黨的強烈信號,。《條例》的修訂是黨中央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適應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對全面從嚴治黨,、加強紀律建設的再部署,、再動員,。
“離婁之明,公輸子之巧,,不以規(guī)矩,,不能成方圓。”這句話是出自戰(zhàn)國《孟子•離婁上》中的一句,,規(guī)是指圓規(guī),,矩是指曲尺,意思是沒有規(guī)和矩,,做不出方,、圓形的東西。“無規(guī)不成圓,,無矩不成方”,,這句耳熟能詳?shù)拿愿嬲]我們立身處世乃至治國安邦,必須遵守一定的準則和法度,,都要遵循一定的法則,。我覺得,共產(chǎn)黨員作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忠誠信奉者和實踐者,,也肩負著傳播黨光輝形象的使命,,黨員干部必須堅持原則、廉潔奉公,,嚴以律己,、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勤于自省,。做為黨員干部要時刻警醒自已勿忘初心和使命,要坐得端,、走的直,、行得正。中共中央根據(jù)時代需求出臺《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一是明確指出了作為一個黨員,、一個黨員干部什么該做,什么不該做,,十分具有針對性,;二是明確指出了違反黨紀后接受處分的流程以及紀律處分和法律制裁之間的界限和操作規(guī)程,使《條例》在實踐中有很強的可操作性,;三是明確指出了在定性量紀上對黨員的處理要準確,、證據(jù)充實,從事實出發(fā),對于擴大黨內(nèi)民主生活具有深遠的意義,。
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進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力度,,上至正國下至基層多位官員因為嚴重違法違紀落馬,,他們都曾經(jīng)在黨旗下莊嚴的宣過誓,然而,,在成長的道路上,,面對各種誘惑放松了警惕,放寬了對自已的約束,,忘記了自已的初心和使命,,最終在人生道路上摔的頭破血流,甚則失去了一切,。有一則寓言故事,,名為《河水和河岸》,河水認為河岸限制了自由,,一氣之下沖出了河岸,,涌上原野,吞沒了房舍與莊稼,,于是給人類帶來了巨大的災難,,它自己也由于蒸發(fā)和大地吸收而干涸了。河水在河里能掀起巨浪,,而它沖決河岸以后,,不僅毀了自己還對人類造成了災難。為什么尋求自由的河水最終又失去自由呢?那是因為他尋求的那種無拘無束的,、絕對的自由是不存在的,。成長需要規(guī)范,工作需要紀律,,一但逾越了規(guī)矩紀律的界限,,就誤入歧途,像是斷了線的風箏,,栽得頭破血流,;脫了韁的野馬,馳騁闖蕩,,放縱的自由最終毀滅了自己并危及他人,;失去鋼軌的列車,導致脫軌的災難,。
黨有黨紀,,國有國法,家有家規(guī),,作為黨員干部的我們,,應該自覺嚴格地遵守《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養(yǎng)成良好的行為習慣,一點一滴做起,,嚴規(guī)守紀,,才能鑄就人生和事業(yè)的方圓!(桑植縣衛(wèi)計局:向斌、陳延錫,、孟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