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岳陽市紀委,、岳陽縣紀委按干部管理權限先后對岳陽縣原副處級干部,、縣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兼縣砂石辦原主任袁文,,岳陽縣政府辦原副主任,、縣東洞庭湖河道采砂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姚海洋,,岳陽縣東洞庭湖管理局原黨委委員,、縣砂石辦原副主任陳輝立案審查,。
經(jīng)查,,袁文違反政治紀律,以“收受,、退還,、索要、再退還”的伎倆掩蓋收受財物事實,,虛構借款情節(jié),,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與涉砂企業(yè)老板勾肩搭背,,打牌賭博,,收受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全市清理公職人員參與涉砂經(jīng)營活動專項整治工作期間,,不按要求如實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出借資金給涉砂企業(yè)老板并收取高息;違反工作紀律,違規(guī)干預和插手采砂經(jīng)營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大額財物,,侵吞財政資金,涉嫌犯罪,。
姚海洋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收受禮品、禮金,;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伙同親屬、他人違規(guī)在涉砂企業(yè)及挖砂船中入股分紅,向涉砂企業(yè)高價轉讓快艇牟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索取、收受大額財物,,涉嫌犯罪,。
陳輝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規(guī)在挖砂船中入股分紅,,用公款支付個人費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大額財物,涉嫌犯罪,。
袁文,、姚海洋、陳輝身為黨員干部,,理想信念喪失,,黨員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jié)嚴重,。依據(jù)《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等相關規(guī)定,岳陽市紀委,、岳陽縣紀委按干部管理權限分別給予袁文,、姚海洋、陳輝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并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