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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買方吃賣方,以權謀利花樣多

來源: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網站 作者:湖南省紀委 編輯:張交通 2017-03-15 09:12:00
 

  身為湖南省辰溪縣商務和糧食局副局長,,龔旭東利用分管加油站審批驗收的職務之便,,收受加油站轉讓雙方的所謂“信息費”和紅包禮金等。2016年4月,,龔旭東被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并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這屬于典型的不收手,、不收斂,頂風違紀,。”日前,,辰溪縣紀委有關負責人介紹,,龔旭東違紀問題帶來的警示非常深刻。

  經多個部門和崗位的歷練,,龔旭東于2012年10月任辰溪縣商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2015年12月任縣商務和糧食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5年2月,臺商劉某找到龔旭東,,想收購位置好的加油站,。龔旭東暗示成功后要收“信息費”。劉某表示同意,。

  其后,,龔旭東介紹某加油站老板楊某與劉某認識,不久達成初步意向性協(xié)議,。

  2015年4月中旬,,劉某為感謝龔旭東幫忙,送給他5萬元,。2015年7月,,龔旭東得知劉某收購了加油站55%股權,又打電話向劉某索要現(xiàn)金10萬元,。

  隨后,,借口加油站賣了好價錢,自己牽線搭橋“有功”,,龔旭東又向賣方索要5萬元“信息費”,。因為后續(xù)還有些手續(xù)需龔旭東辦理,股東們心存不滿又不敢拒絕,,最后商量決定同意給龔旭東3萬元,。后來,因賣方股東之間有矛盾,,龔旭東怕出事,,一直沒敢收下那3萬元。

  在龔旭東違紀問題中,,這樣所謂的“信息費”占了違紀款的絕大多數(shù),。因為在商務部門工作多年,他熟悉加油站報批,、驗收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對全縣加油站的經營狀況了如指掌。利用職權和掌握的信息,,他充當加油站買賣的中間人,,干起收取買方賣方“信息費”的勾當,。

  龔旭東的另一撈錢之道,是在檢查驗收過程中收取紅包,。加油站建成后,,終極關口需商務部門驗收方可營業(yè)。龔旭東抓住業(yè)主想急切營業(yè)的心態(tài),,借驗收之機大肆收受紅包禮金,。

  早在2013年3月,龔旭東組織人員驗收橋頭溪鄉(xiāng)一加油站時,,就收紅包2000元,;同年5月,他又在驗收另一加油站時收紅包2000元……驗收時收受紅包,,在龔旭東眼里儼然成了“行規(guī)”,。而一些加油站業(yè)主為了得到龔旭東的“關照”,還為其送上加油卡,。據龔旭東自己交待,,他3次收受加油充值卡共計7000元。

  此外,,龔旭東還以到省商務廳辦事需開支為由,,向管理服務對象收取本應由單位報銷的差旅費,動輒上萬元,,少的也超千元,。

  2016年3月,辰溪縣某加油站收購方老板曾某找到龔旭東,,委托他去辦理該站法人代表變更,、建站批文過期等事宜。事后,,曾某給了龔旭東現(xiàn)金3萬元,。收下這筆錢沒幾天,龔旭東還來不及“消受”,,就被調查,。

  “前車之覆,后車之鑒,。”辰溪縣紀委有關負責人表示,龔旭東走向貪腐道路,,給廣大黨員干部再次敲響了警鐘,。

  警示一:黨性缺失、價值觀扭曲,,導致蛻變墮落,。該負責人介紹,,通過對違紀案例的剖析可以發(fā)現(xiàn),人生價值觀的扭曲,,是龔旭東違紀的根本原因,。“不給錢不辦事”,成為龔旭東奉行的第一原則,,共產黨人的信仰在其心中早已蕩然無存,,墮入深淵也就勢所必然。

  警示二:濫用權力,、以權謀私,,必定滋生腐敗。龔旭東走上違紀道路,,其中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把權力商品化,將其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

  警示三:責任缺失,、監(jiān)管缺位,主體責任成“無物”,。辰溪縣原商務局前任局長因私設“小金庫”被免職,,接任的局長又因同樣的問題被查處,前任局長定下來的明顯違規(guī)的制度,,后任局長“堅決”執(zhí)行,。

  “‘一把手’如此做,還能硬起腰板去監(jiān)督班子成員嗎?”辰溪縣紀委有關負責人表示,,“龔旭東違紀問題再次警示我們,,必須全面壓實‘兩個責任’,一把手帶頭,,以上率下,,強化監(jiān)督管理,加強制度建設,,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才能最大限度減少違紀行為的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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